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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文件精神,经同学申请,各相关单位审核,现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11日。
如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提供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86836074
联系人:张洁
地址:明德南楼A118室。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