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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6:27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鼓励积极和支持创新创业活动,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创新创业活动课程学分认定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分认定按照《中国计量大学本科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中量大〔2022〕169号)执行。同时请注意:

  1、对于补考及格的必修课加分(不含重修、缓考),须加在正考的成绩上;

  2、五级制“优秀”、二级制“合格”的课程不能加分;

  3、对于未出成绩的必修课(含限选)不能加分,符合直接认定成绩的课程可申请直接认定成绩;

  4、学分认定申请不能对同一门课进行加分。

  二、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创新创业活动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由活动组织单位核实,学生所在学院对创新创业活动和课程的相关性进行审核。

  三、 请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及《中国计量大学创新创业活动课程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交教务处

  四、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发文。

  五、发文后,部分课程将分批次安排时间,由学生系统提交申请成绩认定;部分课程直接由任课教师按照认定的成绩直接录入课程。

  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学院通知,错过系统提交认定成绩时间,不再另外安排时间受理。

  联系方式:86836074,明德南楼A118。

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