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办公室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从本年度开始调整项目经费资助额度。资助经费分基础资助经费和优秀项目追加经费两部分。基础资助经费分5000元和7000元两个档次,其中人文社科类、软件科学类等项目资助5000元;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类、科技发明类等项目资助7000元;分两批划拨,立项后划拨50%,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50%。根据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或取得较大科研成果情况对优秀项目追加经费为1000-7000元不等。
现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量院〔2010〕34号)文件精神,现将基础资助经费的50%划拨到各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处。中期检查通过后,将划拨基础资助经费的另50%。优秀项目追加经费部分,将根据请各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划拨。
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落实项目的管理责任,项目的经费使用参照《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实施细则》(量团委〔2010〕11号)实行,专款专用,同时二级学院应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确保项目研究任务顺利完成。
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计财处、团委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