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成绩管理 > 正文

教务处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分重修报名的通知

作者:李必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14:07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同学: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分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WEB平台”进行报名,重修方式可选择跟班重修或申请组班重修。

二、时间安排

1、第一次报名时间为:3月1日08:00—3月5日16:30。截止时间前对于已经报名的重修课程可退报。

2、3月6、7日,二级学院进行重修组班。

3、补报时间为:3月8日08:00——3月11日16:00。报组班重修的学生由于报名人数不足20人导致不能组班的,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报;其他漏报学生也可继续报名。不可退报。

4、3月12日,学生到学生学院领取学分重修缴费单。

5、交费时间为:3月13、14日,缴费地点:学生服务大厅(环宇楼B102)。详细时间为09:30——14:30。学生缴费,并将缴费单在3月14日前送交学生所在学院,3月17日后各学院按重修班开课情况开始组织教学。

三、学分重修的课程范围及相关限制

1、学分重修可选课程范围为“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存在并在当前开设的课程”(课程代码和学分要求相同)。二本与三本学生不得混选,凡课程代码以K字母开头的均为三本课程,请重修选课时务必注意。

2、转专业、院设选修课学分不足的学生,可跟此次重修一起进行课程补修,请这些同学在学院打印重修缴费名单前(3月11日前)与开课学院取得联系清除重修标记,否则系统将按未缴费自动将名单删除。

四、常见特殊情况的说明

1、在重修选课时没有想要重修的课程

首先需要查询本专业教学计划,查看本学期开课信息(教务处网站首页及本系统首页)。系统将列出教学计划中存在并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供学生学分重修。如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设,或本学期开设与教学计划中课程代码不同则不能进行学分重修。

2、需要重修的课程不再开设

首先要确定当前学期课程是否开设(大部分课程是隔学期开设,具体可以向开课二级学院联系),确因教学计划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而导致无法重修的,请同学们与开课学院联系由开课学院视情况解决重修的安排。

咨询电话:87676113,86836020,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QQ在线咨询。

教务处

2014-2-27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分散考试安排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教务处关于2013-2014第一学期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学分认定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