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分散考试已安排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通知监考教师通过“正方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上网查询具体的考试及监考信息,具体查询方法如下:从教务在线网站登录“教务管理平台”,输入自己的工号及密码,进入信息查询——》“教师监考信息查询”及“任课教师所授课程的考试信息查询”,从下拉框中选择学年、学期、考试时间地点及课程名称”等。
2、通知学生通过“正方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上网查询具体的考试信息,具体查询方法如下:从教务在线网站登录“教务管理平台”,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信息查询——》学生考试查询”,从下拉框中选择学年、学期。
3、由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较多,考试时间受学生选课及教室资源等因素制约,本次排考过程中出现了极个别学生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的现象,鉴于此,凡出现上述冲突的情况,请学生向任课教师办理听课请假手续,参加考试。
4、关于考试时间段设定的说明:
因系统原因,目前只能将考试时间设置成类似于上课的时间段(第几节),现将考试时间统一规定如下:
1、2、3、4节——————对应为上午9:00~11:00;
3、4、5、6节——————对应为上午10:00~12:00;
5、6、7、8节——————对应为下午14:00~16:00;
7、8、9、10节—————对应为下午15:30~17:30;
9、10、11、12节—————对应为晚上18:00~20:00。
5、关于监考教师的说明
监考教师1为主监考;监考教师2(或监考教师3、4)为副监考。
6、请任课教师根据考试安排的时间提前两个工作周将试卷A、B(试卷上必须注明开卷或闭卷等有关信息),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命题印刷流程单(须经学科系、所负责人及教务员审核签字)送交教务处考试办公室(明德楼A111室)。
7、请各任课老师《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量院[2009]24号)第十九条规定严格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把不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学生名单经学科系、所负责人审查后,报教务处,严禁没有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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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