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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参联字1号[2002])第三条规定,在校大学生本学期入伍前所学的课程,可根据其平时出勤、作业等学习情况,直接确定成绩。成绩随班级其他学生成绩一起登录。
对于入伍前暂未开课的课程,不给予成绩,学生需复学后补修。
教务处、保卫处
2012年12月7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