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2学期青年教师开课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开课资格的认定,未经过开课资格认定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得独立承担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一、开课资格认定流程(见附件1);
二、申请开课资格认定的教师需填写《2020-2021学年第2学期青年教师申请督导听课汇总表》(见附件2),每位老师填报2次课程时间,交至各学院;
三、请各学院于3月8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jsfz@cjlu.edu.cn。
联系人:邵悦,联系电话:87676140。
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