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中量大〔2021〕2号)精神,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开课资格的认定,未经过开课资格认定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得独立承担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一、参加开课资格认定的对象:已完成校内新进教师培训、浙江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或已报名参加考试)、尚未获开课资格的青年教师;
二、开课资格认定流程(见附件1);
三、开课资格认定的听课环节安排在第九周完成;
四、请各学院于4月8日前将申请开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发送至电子邮箱:jsfz@cjlu.edu.cn。
联系人:邵悦,联系电话:87676140。
教务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