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中量大〔2021〕2号)精神,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开课资格的认定,未经过开课资格认定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得独立承担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一、参加开课资格认定的对象:已完成校内新进教师培训、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考试合格、尚未获开课资格的青年教师;
二、开课资格认定流程(见附件1);
三、开课资格认定的听课环节安排在十月中旬;
四、请各学院于9月29日前将申请开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jsfz@cjlu.edu.cn。
联系人:邵悦,联系电话:87676140 。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