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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认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5:21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保证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修订中国计量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认定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量大〔2024〕141号,见附件1),现就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认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认定工作,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认定实施细则,并做好相关认定材料的审核工作。学生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专业和学院的认定过程材料应规范、完备,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保存。

  2.申请学生所在专业应专门组织答辩、质询,就创新创业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工作量、综合性、专业相关性等与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进行比较,重点考察学生是否切实参与和接受了符合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应有训练,达到了应有水平。

  3.用于认定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不能用于其它课程认定等用途,即不能重复使用,各学院须做好相关核查工作。

  4.请各学院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于2025年3月11日之前将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2)、学生申请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以上材料一式2份,各专业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认定实施细则、专业和学院的认定过程材料等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复审。

  联系人:肖潇;地址:明德南楼A109;电话:87676138;电子邮箱:xiaox@cjlu.edu.cn。

教务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