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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0:03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鼓励积极和支持创新创业活动,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创新创业活动课程学分认定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分认定按照《中国计量大学本科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中量大〔2022〕169号)执行。同时请注意:

1、对于补考及格的必修课加分(不含重修、缓考),须加在正考的成绩上;

2、五级制“优秀”、二级制“合格”的课程不能加分;

3、对于未出成绩的必修课(含限选)不能加分,符合直接认定成绩的课程可申请直接认定成绩;

4、学分认定申请不能对同一门课进行加分;

5、无省、区域赛的国赛按省赛认;

6、三大检索需提供图书馆的收录证明,材料不全,本轮不与认定;

7、仔细核对可认定学分,超过了可认定学分,下一轮再认,本轮所有的课程不予认定;

8、关于学分认定证明材料的说明:

(1)主委会已发奖状的,必须提供奖状作为支撑材料,无奖状一律不认;

(2)新的竞赛,奖状未发的,可由竞赛主办学院将主办方的发文(以后为学分认定截止日期前)交教务处备案,可认定学分;

(3)只有公示的一律不认定;

二、 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创新创业活动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由活动组织单位核实(互联网+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后,教务处统一核实),学生所在学院对创新创业活动和课程的相关性进行审核。

三、 请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将申请表及《中国计量大学创新创业活动课程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交教务处。

四、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发文。

五、发文后,部分课程将分批次安排时间,由学生系统提交申请成绩认定;部分课程直接由任课教师按照认定的成绩直接录入课程。

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学院通知,错过系统提交认定成绩时间,不再另外安排时间受理。

联系方式:86836074,明德南楼A118。



教 务 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