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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龚云飞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15:5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1〕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以及《关于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学校将在近期组织专家对我校的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进行第二批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以及专家委员会。结题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计财处以及团委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由学校结题验收工作小组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具体负责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对象

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三、结题与验收内容

(一)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根据要求,获得资助的团队项目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该项目参加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2、该项目以项目成员为发明人获得1项以上专利;3、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并在文中标明是浙江省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计划资助项目。

(三)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时间和程序安排

(一)各项目(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撰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附件3),准备好结题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相关技术资料等)。指导老师填写结题验收意见并签名后,将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项目总结、支撑材料和专家验收意见等)按顺序排列胶装成册一式二份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2014年12月2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验收,并填写“学院验收意见”和《2013年度中国计量学院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两者均需盖学院公章。

(三)12月3日9:00-13:30,请各学院将《2013年度中国计量学院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和各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交至启明活动中心B214 (学生科技创新实践中心办公室),汇总表和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发至cjluxuekebu2011@126.com,逾期不报者视为验收不通过。

(四)12月5日13:30,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进行签字验收。具体结题答辩分组详见附件5。验收采取陈述和问辩的形式,需项目全体成员参加(如有人缺席或其它情况,须向评审组作出说明),需配有PPT,有实物的须展示实物或实物图片。陈述时间为10分钟,问辩时间为5分钟。

五、其他事宜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及成员有更改的,请填写《2013年度中国计量学院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组成员信息更换申请表》(附件6)并签字盖章后报校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和计财处备案。

(二)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本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延期至2015年进行结题验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省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划拨项目专项经费。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团 委:朱 盈,电话:86845032(85032),地点:启明活动中心B203室;

教务处:龚云飞,电话:87676138(76138),地点:明德南楼111室。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计划财务处 团委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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