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创新实践 > 正文
各学院,各位同学:
本次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初步审核,教务处终审,认定结果见附件1。
公示时间:12月16日、12月17日和12月20日三个工作日。
成绩修改时间为12月21日-12月27日,请各相关同学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另外安排时间。具体批次安排见附件2。
联系人:龚老师,87676138。
附件1:2021-2022-1学期第2次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
附件2:成绩修改安排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