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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7日 08:18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我校于2011年起开始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目前已完成对2007级和2008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从抽检结果来看,论文抄袭率逐年降低。

学术不端抽检系统采用清华同方知网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及本院实际情况,分别规定了所允许的最高抄袭比例(详情见下表),抽检结果大于此规定比例的视为抄袭。同时,各学院制定了“论文抄袭处理办法”。

学院

论文正文

允许的最大文字复制比

机电工程学院

30%

计量测试工程学院

30%

信息工程学院

20%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绪论30%;主体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5%

质量与安全工程学院

30%

经济与管理学院

30%

理学院

30%

生命科学学院

20%

法学院

30%

人文社科学院

30%

外国语学院

25%

艺术与传播学院

30%

标准化学院

无应届毕业生

为继续保障和提升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务处将继续开展针对2009级本科毕业论文的学术不端抽检工作,届时将对各专业按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平均约9%的比例进行抽检。抽检将在答辩结束后进行,抽检结果用于学生个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教师指导、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评定,对于被确认存在抄袭行为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提交。

请各学院提前通知毕业生,提醒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实事求是、注重学术诚信。

教务处

2013年0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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