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质量监控 > 正文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需各教学单位提交本学期教学日历,上学期教学规范分。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日历按“专业(课程组)—年级”分级建档汇总;
2.3月11日之前提交电子版汇总材料到caoqilin@cjlu.edu.cn邮箱。
联系电话:86836074
教务处、校本科教学督导组
20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