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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为科学、有序、规范教务处印章的管理使用,优化本科生学籍证明、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过程管理,拟于2024年5月20日启用教务处学籍成绩专用章,具体用章范围如下:
(一)学籍证明:中英文毕业证明、中英文学位证明、中英文在读证明、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证专用)等;
(二)成绩证明:中英文学业成绩表、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绩点证明、大学外语等级证明、计算机等级证明等。
联系人:王陈静,电话:87676113。
教务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