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落实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相关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4月9日—4月19日。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务必于截止日期前落实完毕,以免影响后续的排课工作。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落实完毕的教学任务书面稿,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于4月19日下班前交教务处。
三、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实行分段教学的专业见附件1,请相关学院按照计划学期落实任务。
1.如果分段教学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超过一周以上并计划安排在期末的校历时间内,则该专业的分段教学由于上下半学期的周次差距太大而无法实现,如确定实行分段教学,集中实践环节则需安排在假期进行,请相关专业特别注意。
2.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10周为分段教学专业的考试周,对于实行分段教学的专业来说,在落实任务时须空出;对于不实行分段教学的专业,照旧落实任务。
3.对于涉及多个专业上课的公共课开课学院,在分教学班时应把实行分段教学的专业和不实行分段教学的专业分开,各自组班,实行分段教学的教学班空出第10周。
六、落实任务中的院设选修课课程下学生人数为目前选报的学生人数。部分课程因选报人数不够已停开,落实教学任务时遇到缺少几门选修课为正常现象。
七、需要合班的课程,合班人数不得超过180人(最大教室容量为200人,还需考虑有部分开学补报选修课的学生),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请务必注意信息完整准确。
八、建议将集中实践环节放到暑假短学期进行。如果确定放在寒假,请在起止周中注明。起止周第一位数字都写“3”,第二位写出实践周次的长度,如实践周4周,放在寒假进行,则在起止周表达为31-34。
九、体育课和校设选修课目前还不需落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如个别教师在排课方面有特殊要求,请到教务在线的文档下载中心下载《教师排课要求申请表》,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于4月19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排课原则,在学生利益不受影响和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合理安排。留学生课程排课请至国际交流中心进行调整。
十一、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须在4月19日前将部门紧缺的师资需求情况(包括课堂教学、实验课程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论文等)及可供外校聘任的师资情况(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5%)填写《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杭州高校教师互聘师资信息表》(附件2),加盖二级学院、部、中心公章后交教务处。如需外聘教师,请务必签订《杭州市教师互聘协议书》(附件3)。
十二、教材选报注意事项见附件4。
十三、留学生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与本科学生任务落实同时进行。
本科教学任务落实联系人:翁煜,联系电话:86836019。
留学生教学任务落实联系人:师慧,联系电话:87676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