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开学后基本教学秩序的平稳,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与工作实际,现对2021-2022-02开学的教学组织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已经排定的课表,正常组织本学期教学,原则上安排全日制在校生于2月21日起正式上课。
二、课堂教学安排
1. 2021级和2018级(大一与大四学生)学生上午3、4节9:50-11:25上课,2019和2020级学生(大二大三学生)上午3、4节10:05-11:40上课,其他上课时间不变,请师生严格遵照新时间表进行教学活动。
2. 因疫情防控要求推迟返校或返校后需隔离观察学生的课程,可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教学。所有教室提供网络教学条件,教师可合理利用开展教学。凡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的教师须认真做好答疑与辅导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
3. 对于因疫情防控要求推迟返校或返校后仍需隔离的任课教师,请开课学院提前排查、并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具体方案严格把关。若影响教学安排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调换教师、调换教学安排。
三、实践教学安排
1.在校内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等)、集中实践环节(金工实习、电子实习、课程设计等),按照上述学校关于课堂教学安排的相关要求正常开展。受疫情影响仍在隔离期或无法按时返校的教师和学生,可充分利用国家及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等开展线上教学或补课。
2.在校外开展的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确因疫情限制无法正常开展的校外实习、实训活动,由开课单位制定具体的替代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3.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原则上正常开展。对于受疫情影响仍在隔离期或无法按时返校的教师和学生,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设计相关工作,可采用通讯评审、网络答辩等形式进行开题答辩等环节。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内容,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经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做适当调整。
四、其他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适时动态调整教学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以上内容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宣贯和解释工作,确保每位师生在上课前知晓课表和错时上下课时间等教学安排,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的教学工作。
教务处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