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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分重修报名的通知

作者:李必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08:41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同学: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分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WEB平台”进行报名,重修方式可选择跟班重修或单开班重修。

二、时间安排

1、3月8日前,二级学院开设单开班供学生选报。

2、学生第一轮报名时间为:3月9日8:30—3月10日16:00。截止时间前对于已经报名的重修课程可退报。

3、学生第二轮报名时间为:3月11日12:30——3月15日13:30。截止时间前对于已经报名的重修课程可退报。

4、大四学生缴费时间为:3月16日(09:30——14:30),缴费地点:学生服务大厅(环宇楼B102)。注意:此次缴费只涉及大四学生及结业学生,涉及学生必须在缴费前以班级为单位去分院领取缴费单,并将缴费单于3月17日前送交学生所在学院,逾期未缴费者将清除选课记录。3月17日后各学院按重修班开课情况开始组织教学。

三、学分重修的课程范围及相关限制

1、学分重修可选课程范围为“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存在并在当前开设的课程”(课程代码和学分要求相同)。二本与三本学生不得混选,凡课程代码以K字母开头的均为三本课程,请重修选课时务必注意。

2、转专业、院设选修课学分不足的学生,可跟此次重修一起进行课程补修,请这些同学在3月15日前与开课学院取得联系清除重修标记。

四、常见特殊情况的说明

1、在重修选课时没有想要重修课程的

首先需要查询本专业教学计划,查看本学期开课信息(教务处网站首页及本系统首页)。系统将列出教学计划中存在并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供学生学分重修。如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设,或本学期开设与教学计划中课程代码不同则不能进行学分重修。

2、需要重修的课程不再开设的

首先要确定当前学期课程是否开设(大部分课程是隔学期开设,具体可以向开课二级学院联系),确因教学计划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而导致无法重修的,请同学们与开课学院联系由开课学院视情况解决重修的安排。

咨询电话:87676113,86836020,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QQ在线咨询。

五、注意事项:

1、二本学生不得选修三本课程,凡课程代码以K字母开头的均为三本课程

2、此次重修报名开始,非大四学生重修费不单独结算,直接计入下学期学费或毕业时结算。

教务处

2016-3-2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分散考试安排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教务处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