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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分重修报名的通知

作者:李必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8:3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同学: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分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WEB平台”进行报名,重修方式可选择跟班重修或单开班重修。

二、时间安排

1、9月20日前,二级学院开设单开班供学生选报。

2、学生第一轮报名时间为:9月21日10:30—9月22日10:30。截止时间前对于已经报名的重修课程可退报

3、学生第二轮报名时间为:9月22日14:00——9月26日12:00。截止时间前对于已经报名的重修课程可退报

4、大四学生缴费时间为:10月9日(09:00——15:00),缴费地点:学生服务大厅(环宇楼B102)。注意:此次缴费只涉及大四学生及结业学生,涉及学生必须在缴费前以班级为单位去分院领取缴费单,并将缴费单于10月9日前送交学生所在学院,逾期未缴费者,重修报名无效,过期不候,责任自负。10月9日后各学院按重修班开课情况开始组织教学。

三、学分重修的课程范围及相关限制

1、学分重修可选课程范围为“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存在并在当前开设的课程”(课程代码和学分要求相同)。二本与三本学生不得混选,凡课程代码以K字母开头的均为三本课程,请重修选课时务必注意。

2、转专业学生可跟此次重修一起进行课程补修,请这些同学务必在9月30日前与开课学院联系取消重修标记

四、常见特殊情况的说明

1、在重修选课时没有想要重修的课程

首先需要查询本专业教学计划,查看本学期开课信息(教务处网站首页及本系统首页)。系统将列出教学计划中存在并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供学生学分重修。如课程在本学期没有开设,或本学期开设与教学计划中课程代码不同则不能进行学分重修。

2、需要重修的课程不再开设

首先要确定当前学期课程是否开设(大部分课程是隔学期开设,具体可以向开课二级学院联系),确因教学计划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而导致无法重修的,请同学们与开课学院联系由开课学院视情况解决重修的安排。

咨询电话:86836020,87676113,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进行QQ在线咨询。

五、注意事项:

1、二本学生不得选修三本课程,凡课程代码以K字母开头的均为三本课程

2、大一至大三学生重修费直接计入下学期学费结算。

教务处

2017-9-12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分散考试安排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教务处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