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成绩管理 > 正文

关于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的通告(十七)——刑法学(上)

作者:李必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08:06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规范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取消《刑法学(上)》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公布如下:

一、取消原因

缺交作业达100%。

二、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二级学院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

教师自排

教务处排

法学院

14法学3

1401101122

王远博

7月4日14:00-16:00

法学院

15法学2

1500703205

吕新远

7月4日14:00-16:00

法学院

15法学1

1501001131

黄雅珺

7月4日14:00-16:00

法学院

14法学2

1401001320

俞泽康

7月4日14:00-16:00

法学院

14产权1

1401001332

王泉超

7月4日14:00-16:00

法学院

15法学2

1500905133

扎西卓玛

7月4日14:00-16:00

法学院

15法学2

1501001226

邓祖国安

7月4日14:00-16:00

法学院

15法学1

1501501320

潘思旻

7月4日14:00-16:00

教务处

2017年6月26日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教务处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