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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必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8:28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中国计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量大学位〔2025〕1号)规定,凡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25年6月或7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相应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6月或7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含结业换毕业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含)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

20256月毕业学生申请时间为:2025519-530

20257月毕业学生申请时间为:2025623-74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学士学位申请(计量)——右上角增加按钮按实际情况选择,右下角提交)。(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附件1)

  2、学院初审

  20256月毕业学院审核时间为:202562-66

  20257月毕业学院审核时间为:202571-77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中国计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管理——学士学位管理——学士学位审核(计量)界面审核

  3、学校复审、公示(2025年6月上旬和7月上旬)

  教务处复核材料后,系统审核学生学位申请,并公示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4.学位申请者本人请于6月中旬和7月中旬再次登陆教务系统查询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5、学位授予(2025年6月或7月)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时审核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中国计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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