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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量大【2017】105号)文件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两周时间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应作退学处理。现教务处整理出截止到2017年底休学期满还未复学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生信息后,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学生退学处理表》并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
以上工作须于12月27日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87676129郑璐。
中国计量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