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业管理 > 正文
各二级学院:
2013年10月中下旬学校拟再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如有符合申请补发学位条件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于10月12日之前送交教务处,材料的要求与2013届毕业生工作期间要求相同,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准备尽早提交。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87676129 郑璐。
教务处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