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业管理 > 正文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年5月量院【2009】24号)文件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学生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申请复学的,应作退学处理。现教务处整理出迄今为止休学期满还未复学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请二级学院认真核实学生信息后,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学生退学处理表》并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
以上工作须于11月22日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87676129郑璐。
中国计量学院教务处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