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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清理2016年度休学期满还未复学学生的通知

作者:郑璐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0:1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量院【2016】36号)文件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两周时间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应作退学处理。现教务处整理出迄今为止休学期满还未复学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请二级学院认真核实学生信息后,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学生退学处理表》并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

以上工作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联系87676129郑璐。

中国计量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