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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璐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10:1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2018届毕业生(2014级普通本科、2016级专升本)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定于2017年5月24日(周三)进行,由新华社浙江分社承担采集工作。

毕业生图像拍摄是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纸质照片将由学校粘贴到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切实通知到每位学生提前作好时间安排,准时参加集体拍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学校不组织补拍,未参加拍摄的毕业生,无法正常制作、发放毕业及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信息也无法进行网上注册,后果由学生自负。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信息核对

图像采集信息直接关系到相关学生的毕业信息,现将本次图像采集信息(详见附件2)予以公布,请通知学生务必认真核对学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等有关信息,如信息不完整的,请填写完整;如信息错误的,请将更正后的正确信息填入备注栏中,须由学生本人确认及亲笔签名,并提交与信息纠错有关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下面第“四”条),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5月5日之前将毕业生图像采集表纸质稿和支撑材料交到教务处。

二、扣费

拍摄成本费(18.5元/人),请各位学生确保一卡通帐户有足够的余额,一卡通中心将于5月3日(第10周周三)统一批量第一次扣费,5月5日(第10周周五)统一批量第二次扣费,两次扣费不成功的学生由所属二级学院负责收缴,5月10日(第11周周三)以分院为单位上缴计财处,并将计财处收据及复印件送交教务处。

三、拍摄组织

1、拍摄分四组进行:

序 号

拍摄地点

涉及学院

第一组

环宇楼A106

机电、质安、艺传

第二组

环宇楼B106

信息、光电、法学、人文

第三组

环宇楼C107

标准化、经管、理学、生命

第三组

环宇楼D106

材料、外语、计测、量新、信息(合作班)

2、学生由所属学院负责教师带队,提前10分钟进入拍摄点现场,带队教师负责现场组织本院学生按学号顺序依次排队进行拍摄,并注意保持拍摄场所的秩序和安静。

各分院领队教师:

分院

信息

艺传

量新

外语

计测

光电

材料

领队教师

徐雯

任霭农

李一星

黄蕾

陈浩

任丽娥

赵兵

分院

人文

生命

理学

机电

经管

法学

质安

标准化

领队教师

王小华

赵静

闫灿伟

李东

张斐

朱婷婷

季碧月

魏其艳

3、拍摄背景是海蓝色的,学生一定不要穿蓝色、黄色的衣服,不要穿吊带衣裙。

四、有关支撑材料的具体说明

信息核对中,如发现身份证号、民族或姓名等错误的,除在纸质稿上注明外,请通知学生务必上交“上报教育厅的相关支撑材料”——本人务必提供一份情况说明,此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身份证号、民族纠错

1、由出错单位出具证明(比如招生时当地招生办搞错的,由招生办出具),写明因何原因出错,实际为同一人等等,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二)名字纠错

1、高考等环节出错

(1)由出错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

(2)提供户籍证明。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改名:

(1)提供户籍证明;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2018届毕业生(5月24日)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18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

教务处

201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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