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2020届毕业生(2016级普通本科、2018级专升本)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定于2019年6月12日(周三)进行,由新华社浙江分社承担采集工作。
毕业生图像拍摄是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纸质照片将由学校粘贴到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切实通知到每位学生提前作好时间安排,准时参加集体拍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学校不组织补拍,未参加拍摄的毕业生,无法正常制作、发放毕业及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信息也无法进行网上注册,后果由学生自负。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信息核对
图像采集信息直接关系到相关学生的毕业信息,现将本次图像采集信息(详见附件2)予以公布,请通知学生务必认真核对学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等有关信息,如信息不完整的,请填写完整;如信息错误的,请将更正后的正确信息填入备注栏中,须由学生本人确认及亲笔签名,并提交与信息纠错有关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下面第“四”条),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20日之前将毕业生图像采集表纸质稿和支撑材料交到教务处。
二、扣费
拍摄成本费(18.5元/人),请各位学生确保一卡通帐户有足够的余额,一卡通中心将于5月13日(第12周周一)上午8:30统一批量第一次扣费,5月15日(第12周周三)上午8:30统一批量第二次扣费,两次扣费不成功的学生由所属学院负责收缴,5月17日(第12周周五)以学院为单位上缴计财处,并将计财处收据及复印件送交教务处。
三、拍摄组织
1、拍摄分四组进行:
序 号 |
拍摄地点 |
涉及学院 |
第一组 |
环宇楼A106 |
经管、质安、法学 |
第二组 |
环宇楼B106 |
理学、光电、生命、量新 |
第三组 |
环宇楼C107 |
艺传、人外、计测 |
第四组 |
环宇楼D106 |
材料、机电、信息、标准化 |
2、学生由所属学院负责教师带队,提前10分钟进入拍摄点现场,带队教师负责现场组织本院学生按学号顺序依次排队进行拍摄,并注意保持拍摄场所的秩序和安静。
各学院领队教师:
分院 |
信息 |
艺传 |
量新 |
材料 |
计测 |
光电 |
人文与外语 |
领队教师 |
徐雯 |
高建丽 |
李一星 |
赵兵 |
陈浩 |
任丽娥 |
林博 |
分院 |
生命 |
理学 |
机电 |
经管 |
法学 |
质安 |
标准化 |
领队教师 |
周亦哲 |
柳靖群 |
王亚丽 |
张斐 |
王晓芬 |
季碧月 |
魏其艳 |
3、拍摄背景是海蓝色的,学生一定不要穿蓝色、黄色的衣服,不要穿吊带衣裙。
4、电子图像采集的照片如无闭眼或后期整容等情况不得重拍。
四、有关支撑材料的具体说明
信息核对中,如发现身份证号、民族或姓名等错误的,除在纸质稿上注明外,请通知学生务必上交“上报教育厅的相关支撑材料”——本人务必提供一份情况说明,此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一)身份证号、民族纠错
1、由出错单位出具证明(比如招生时当地招生办搞错的,由招生办出具),写明因何原因出错,实际为同一人等等,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二)名字纠错
1、高考等环节出错
(1)由出错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
(2)提供户籍证明。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改名:
(1)提供户籍证明;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2020届毕业生(6月12日)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20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
教务处
201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