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准确落实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任务,请各学院组织做好教务管理系统中该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审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校依据
教务处编印的2015-2018级培养方案。
二、审校时间
2018年9月18-28日。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的审校工作,以免影响教学任务的落实及相关后续工作的进行。
三、审校要求
1、“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审校的具体操作流程与使用说明请参阅附件。各年级需审校的开课学期对应关系如下表:
年级 |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各年级对应开课学期 |
2015级 | 8 |
2016级 | 6 |
2017级 | 4 |
2018级 | 2 |
2、审校要点包括:开课学期、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学分、学时分配、开课学院及专业方向。若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相关信息与应执行教学计划不符,请直接在“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的纸质打印稿上标注。
3、请各学院于9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各年级所有专业经各专业负责人和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纸质文档交教务处(86836023,明德南楼112室)。
四、其他提醒
1、培养方案中“考试课程”的“是”对应“考试”,“否”对应“考查”;
2、符合分段教学的专业课程在打印稿上有标注。起止周01-08表示上半段,10-17表示下半段,01-17表示不分段。此标注只表示排课最大范围,并不代表准确上课时间;
3、为方便体军部排课,所有专业的“体育2”均已录入“太极拳”和“体育与生存”,具体任务由体军部落实。
4、2018级“形势与政策”每学期8课时,第1-7学期学分录入为0,第8学期学分录入为2。
5、校级基础平台、跨学院平台课程的开课学院一般为课程建设单位,其他课程的开课学院均为专业所在学院。
五、专业分方向要求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分方向的专业,请务必在学生登陆系统选课之前确定学生名单,于9月28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做好分方向处理,并报教务处郑璐(87676129,明德南楼A110室)。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