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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青年教师开课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0:13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管理办法》(中量大〔2021〕2号)精神,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开课资格的认定,未经过开课资格认定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得独立承担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一、参加开课资格认定的对象:

1、已完成校内新进教师培训、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考试合格、尚未获开课资格的青年专任教师;

2、已完成校内新进教师培训、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考试合格、未获开课资格的辅导员纳入开课资格认定管理,参加本次辅导员专项开课资格认定,辅导员开课范围由学生处和学院共同确定。

二、时间安排:开课资格认定的试讲考核安排在第9周;

三、请各学院于4月2日前将申请开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jsfz@cjlu.edu.cn。

联系人:邵悦,联系电话:87676140。

教务处  

20243月25日